齐鲁网·闪电新闻12月1日讯法治日报消息,近日,一位名叫张芳(化名)的兼/职读书博主在午休时间使用单位电脑处理社交媒体事务,被老板撞见,遭到批评。老板指责她不专心工作,滥用公司资源。张芳感到十分委屈:“午休时间难道不是我自己的吗?”
无独有偶,浙江杭州市民吴凯(化名)也遇到了类似的情况。他主要从事视频剪辑和文章撰写,每月收入在万元上下。
“过去领导很欣赏我,同事关系也融洽,我曾向他们透露因房贷压力而偶尔做副业,大家都表示理解。但部门领导更换后,情况突然恶化。”吴凯说,新领导上任便严格把控考勤,未与他商量便将另一同事一半的工作量加给他,理由是对方工作繁忙。
面对吴凯的疑惑,领导回应:“听说你一直在做副业,说明在公司工作量不饱和,还有精力接外面的活。”自此,吴凯工作量激增,加班成了常态,再无暇从事副业。
还有职场人因副业遭遇取消加薪乃至被迫辞职的困境。在北京工作的王涛(化名)表示,老板和同事得知他从事副业后,针对他两年,最终他不得不选择辞职:“言语上的讽刺也就罢了,升职加薪都轮不到我,实在忍受不了。”
对此,山东金特律师事务所的李长春律师从法律角度进行了解读:
下班时间做副业并不违反劳动法,不能作为公司违法解雇的理由。
但如果员工入职时与公司签订了竞业限制条款和保密协议,下班后副业与公司业务存在竞争关系等,可能涉嫌违反协议,引发纠纷。
下班后从事副业应合法合规,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,不侵犯他人权益。最好提前向公司申报副业,或与公司签订相关协议,以避免纠纷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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